專科護理師證書補(換)發*https://www.gov.tw/News3_Content.aspx?n=2&s=547144
醫事人員證書補(換)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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數位簽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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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案件可利用下列之一的方式登入申辦:
會員登入 、 自然人憑證 、 醫事憑證(人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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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費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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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00 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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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辦單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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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生福利部醫事司 (11558 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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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理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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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日曆天(不含補件時間)
如遇連續假日3日以上,得以延長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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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備證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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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線上申辦:
1.醫事人員證書正本(補領者不需備)。
2.線上列印之申請書及醫事人員補換發具結書(換領者不需備具結書)。
3.線上申辦者,證書規費:1,500元(不含手續費)。
二、親自辦理或他人代辦者,請備妥下列文件:
1.醫事人員證書正本(補發證書者不需)。
2.現場填寫醫事人員補換發申請書及具結書(換領者不需備具結書)。
3.代辦者需繳交委託書。
4.親自辦理或他人代辦者,證書規費:1,500元。
三、郵寄辦理者,請備妥下列文件:
1.醫事人員證書正本(補領者不需備)。
2.醫事人員補換發申請書及具結書(換領者不需備具結書)。
3.郵寄辦理者:匯票一張(戶名:〔衛生福利部〕,證書規費:1,500元),匯票收據請自
行保管。
郵寄地址:衛生福利部醫事司(11558 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)
醫事人員證書櫃台服務電話:(02)8590-6133或(02)8590-6134。
親自申辦者,請於上班時間(AM09:00-12:00,PM13:30-16:30)來部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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繳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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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信用卡:證書規費為1,500元。
二、超 商:證書規費為1,513元(13元為劃撥手續費)。
三、劃 撥:
1.戶名:「衛生福利部證書規費專戶」帳號:19230411。
2.劃撥金額為1,520元(20元為劃撥手續費)。
3.通訊欄位請註明姓名、身分證號碼。
四、郵局匯票
1.匯票一張,戶名:「衛生福利部」,證書規費:1,500元。
2.匯票應於3日內寄至本部(地址:11558 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 醫事司)。
五、現場申辦者,僅接受現金繳費。
親自申辦者,請於上班時間(09:00-12:00;13:30-16:30)來部辦理。
醫事人員證書櫃台服務電話:(02)8590-6133或(02)8590-6134。
六、依國庫法施行細則規定,凡委託金融機構或法人等代收規費其已掣據者,得 免掣發收據。
故本部自100年10月6日起,不另掣發規費收據,請自行保留金融機構代收收據備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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