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修訂重點:增修對醫療照護工作人員之麻疹、腮腺炎、德國麻疹疫苗(MMR)接種建議及判斷對麻疹/德國麻疹是否具有免疫力的操作型條件,說明如下:
🔶補接種建議:1981年(含)以後出生之醫療照護工作人員,若不具有麻疹或德國麻疹免疫力,建議補接種1劑MMR疫苗。
🔶判斷對麻疹及德國麻疹是否具有免疫力的操作型條件:1、曾經由實驗室診斷確認感染麻疹及德國麻疹者;或2、至少曾注射過2劑麻疹、德國麻疹疫苗,且有疫苗接種紀錄者(須為出生滿1歲後曾經注射過2劑含麻疹及德國麻疹的活性減毒疫苗,且2劑間隔28天以上,且最後一劑疫苗接種距今<15年);或3、具有麻疹、德國麻疹抗體檢驗陽性證明,且檢驗日期距今<5年。
二、其他修正另包括「流感疫苗」、「白喉、破傷風、百日咳疫苗」等,想了解更多資訊請點 ppt.cc/fqC0Fx